安诚保险公司继续保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
发布时间:2019-03-01 14:39:00 点击量:0
2013年3月,原保监会根据《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保监发〔2013〕19号)相关规定,发布《关于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》,安诚保险公司位于名单之列。自2013年至今,安诚保险公司在重庆市内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业务,其业务大类属于职工大病保险,业务性质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相同。2019年2月27日,银保监会公布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,安诚保险公司继续名列其中。
本次银保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前期业务开展情况,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进行了梳理、调整,安诚保险公司能继续被纳入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,充分证明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能力和实力。今后,安诚保险公司将继续拓展大病保险相关业务,积极践行企业宗旨,担当社会责任,为民服务,为公司其他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(安诚保险公司)